發布日期:2023-07-11 17:29 瀏覽次數:
本要求旨在確保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并解決潛在問題,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保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3.氣體滅火系統;
4.消火栓系統;
5.滅火器及滅火器箱;
6.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
1.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包括但不限于設備外觀檢查、線路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檢查等;
2.每季度進行一次設備性能測試,包括但不限于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等;
3.每年進行一次全面維保,包括設備清潔、部件更換、潤滑等,以及對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功能測試;
4.滅火器根據使用情況定期進行檢查、充裝、更換。
1.檢查設備外觀,確保設備無明顯損傷、銹蝕、破損等;
2.檢查線路連接,確保線路無松動、老化、短路等現象;
3.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確保其顯示正常、按鍵靈敏、指示燈正常亮起;
4.檢查火災探測器,確保其表面清潔、無灰塵、無遮擋;
5.檢查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確保噴頭、管道、閥門等無泄漏、無損壞;
6.檢查消火栓系統,確保消火栓箱內設施齊全、無損壞,水壓正常;
7.檢查滅火器及滅火器箱,確保其放置合理、無缺失損壞,數量符合要求;
8.檢查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確保其功能正常、指示準確。
1.發現設備故障或損壞,應立即停用并報告相關負責人;
2.對故障設備進行詳細記錄,包括故障現象、原因分析等;
3.根據故障情況,采取相應維修措施,如更換部件、修復損壞設備等;
4.對無法修復的設備進行更換,確保消防設施的完好性;
5.對故障處理情況進行跟蹤記錄,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1.進行維保時,應確保操作人員的安全,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具;
2.維保過程中如遇到復雜問題或超出維保人員能力范圍的問題,應立即報告相關負責人并尋求專業人員的協助;
3.嚴格遵守相關維保程序,確保維保工作的順利進行;
4.做好維保記錄,確保記錄的完整性和準確性,為后續工作提供依據。
通過實施本要求,可以確保消防設施得到定期的維護和保養,提高設施的可靠性,降低潛在風險。同時,對于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維修和更換,能夠保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提高消防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