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日期:2022-11-08 09:31 瀏覽次數(shù):
本標準規(guī)定了海上生產設施的火災、爆炸控制和削減措施的目標和功能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石油天然氣工業(yè)固定式海上構筑物以及浮式生產、存儲和卸油系統(tǒng)。
本標準不適用于本標準中定義的移動式海上設施和水下裝置,但本標準中所包含的某些原則可作為指南使用。
本標準是依據(jù)對海上設施進行風險評估來選擇火災和爆炸的控制和削減措施。在此類評估中所采用的方法和相關推薦做法因生產工藝和設施的復雜程度、設施類型(開放式或封閉式)、人員配置和運行區(qū)域相關環(huán)境條件的不同而不同。
注:對于相關的海上設施,不但需要滿足本標準的要求,還需要符合海上設施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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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IEC Guide 73 風險管理 術語(Risk management-Vocabulary)
ISO/IEC Guide 73 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定義、符號和縮略語適用于本文件。
3.1 術語和定義
3.1.1
棄平臺 abandonment
在緊急情況下,人員舍棄設施離開的行為。
3.1.2
生活區(qū) accommodation
設施上的人員休息和度過其非工作時間的場所。
注:包括餐廳、娛樂室、廁所、客艙、辦公室、醫(yī)務室、宿舍、廚房、餐具室以及類似的永久封閉空間。
3.1.3
主動防火 active fire protection;AFP
發(fā)生引燃后可用于控制、削減、滅火的設備、系統(tǒng)和措施。
3.1.4
區(qū)域劃分 area classification
將設施所在區(qū)域劃分為危險區(qū)和非危險區(qū),并將危險區(qū)進一步分類。
注:該分類基于可能存在的材料和易燃氣體形成的可能性。區(qū)域分類主要用于電氣設備的選擇,以便在發(fā)生釋放時將著火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3.1.5
纖維素火災 cellulosic fire;CF
諸如木材、紙張、家具等易燃材料所引發(fā)的火災。
3.1.6
火災級別 class of fire
火災類型 type of fire
基于燃料性質的火災分類。
注:ISO 3941對火災的不同類別進行了描述。
3.1.7
控制 control
降低危險事件的程度或持續(xù)時間以防止其蔓延。
注:控制定義專用于本標準,在其他標準中使用其他定義。
3.1.8
控制站 control station
人員能夠對設施狀態(tài)進行監(jiān)測、啟動相關關斷措施并實施應急聯(lián)絡的場所。
3.1.9
噴淋系統(tǒng) deluge system
打開系統(tǒng)入口處的閥門,將消防水通過一組敞開的噴嘴噴射出的系統(tǒng)。
3.1.10
登乘區(qū) embarkation area
撤離時,人員離開設施的地點。
示例:直升機甲板及等候區(qū)域或救生艇(救生筏)的登乘區(qū)。
3.1.11
緊急泄壓 emergency depressurization;EDP
在避免危險或將危險降至最低時,將帶壓流體以可控制的方式排放到火炬或放空系統(tǒng)。
3.1.12
應急響應 emergency response
由設施上或設施以外的人員采取的控制或削減危險事件的行動,或緊急逃生的行動。
3.1.13
應急響應小組 emergency response team
受指派負責緊急情況處置的一組人員。
3.1.14
緊急關斷 emergency shutdown;ESD
緊急情況下,采用關斷設備或工藝而采取的控制行動。
3.1.15
升級 escalation
火災、爆炸、有毒氣體泄漏擴散到設備或其他區(qū)域,加重危險事件的后果。
3.1.16
逃生 escape
人員從危險區(qū)域轉移到相對安全區(qū)域的行動。
3.1.17
逃生路線 escape route
從設施上的某一區(qū)域到達集合區(qū)域、臨時避難所(TR)、登乘區(qū)或海上逃生裝置的路線。
3.1.18
關鍵安全系統(tǒng) critical safety system
在控制、削減火災和爆炸后果以及在疏散、逃生和救援活動中起關鍵作用的系統(tǒng)。
3.1.19
撤離 evacuation
在緊急情況下以預先計劃好的方式離開設施的行為。
3.1.20
撤離、逃生和救援 evacuation,escape and rescue;EER
主要包括逃生、集合、避難、撤離、跳海及救援(恢復)等行為。
3.1.21
撤離路線 evacuation route
從臨時避難所(TR)通向離開設施撤離地點的路線。
3.1.22
爆炸
3.1.22.1
氣相爆炸 gas explosion
由于燃燒誘導氣流加速或火焰通道中障礙物的限制,造成可燃氣體或氣霧劇烈燃燒而產生的沖擊波。
3.1.22.2
物理爆炸 physical explosion
儲存能量突然釋放(例如:壓力容器失效)引起的爆炸。
3.1.23
火災、爆炸應對策略 fire and explosion strategy;FES
依據(jù)火災、爆炸評價信息,確定處理危險事件所采取的防控措施以及這些措施所起的作用。
3.1.24
功能要求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滿足規(guī)定的健康、安全和環(huán)境目標所需的最低標準。
3.1.25
危險 hazard
可能導致傷害的潛在根源。
注:危險是可能造成人員傷害、環(huán)境危害、財產損失或其組合的風險源。
[ISO/IEC Guide 51:2014]
3.1.26
危險區(qū) hazardous area
可能存在易燃氣體需采取特殊預防措施來控制潛在引燃源的三維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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