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11-16 18:00 瀏覽次數:
GB 8965的本部分規定了焊接及相關作業場所用防護服裝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及儲存。
本部分適用于焊接及相關作業場所,可能遭受熔融金屬飛濺及其熱傷害的作業人員用防護服。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B 896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GB/T 2912.1 紡織品 甲醛的測定 第1部分:游離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3291 紡織 紡織材料性能和試驗術語
GB/T 3917.3 紡織品 織物撕破性能 第3部分:梯形試樣撕破強力的測定
GB/T 3923.1 紡織品 織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斷裂強力和斷裂伸長率的測定條樣法
GB/T 5455 紡織品 阻燃性能測試 垂直法
GB/T 7573 紡織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測定
GB 8965.1 防護服裝 阻燃防護 第1部分:阻燃服
GB/T 12704-1991 織物透濕量測定方法 透濕杯法
GB/T 13640 勞動防護服號型
GB/T 17596-1998 紡織品 織物燃燒試驗前的商業洗滌程序
GB/T 17599 防護服用織物防熱性能抗熔融金屬滴沖擊性能的測定
GB/T 20097 防護服 一般要求
FZ/T 81007 單、夾服裝
QB/T 2710 皮革 物理和機械試驗 抗張強度和伸長率的測定
GB/T 3291和GB 8965.1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GB 8965的本部分。
3.1
熔融物質 molten substance
在高溫、液化狀態下的金屬和同處高溫狀態下相關的非金屬物質,例如礦渣、浮渣和鹽。
3.2
燃燒特征 burning behavior
材料或產品暴露于特定火源條件下發生的所有變化。
3.3
滴落 dripping
測試耐熱防護服時,衣物材料因受熱而發生流動的現象。
3.4
耐熱性能 heat resistance
材料暴露于特定的溫度和環境中,在規定的時間后,測到的材料保留有用性能的程度。
3.5
熔融 melting
測試熱防護服時,材料因受熱產生流動或滴落的現象。
3.6
收縮 shrinkage
物體或材料的一個或多個尺寸降低的現象。
焊接服根據使用場合及作業要求分為三個級別,各級別防護服的使用如表1。
表1 焊接及相關作業用防護服防護級別
防護級別 | 應用環境描述 | 使用場合 |
A | 操作人員頭部及軀干局部或整體暴露于焊接及相關作業過程中產生的由上而下墜落的熔滴飛濺環境之中,或操作人員囿于操作位置或空間的限制無法有效躲避熔滴飛濺和弧光輻射 | 各種仰焊位置、高空或狹窄空間操作的明弧焊接(自動焊除外)、火焰切割、碳弧氣刨以及爐前工和其他接觸高輻射熱、明火、熔融金屬飛濺的場合 |
B | 操作人員身體局部暴露于焊接及相關作業過程中產生熔滴飛濺和弧光輻射中 | 除A級規定的操作位置及環境以外的明弧焊接(自動焊除外)、火焰切割、碳弧氣刨等 |
C | 焊接或切割操作過程中沒有或很少火焰或弧光輻射,金屬熔滴飛濺很少 | 除A、B級規定外的各種焊接及相關作業方法 |
5.1 款式
防護服根據使用要求,可采用如下款式:
a)上、下身分離式;
b)衣褲(或帽)連體式;
c)配用的圍裙、套袖、披肩、鞋蓋。
5.2 號型尺寸
防護服的號型應符合GB/T 13640的規定,超出GB/T 13640范圍按檔差自行設置。成品尺寸測量位置及主要部位允許公差符合FZ/T 81007的規定,衣褲(或帽)連體式服裝應符合衣長的允許偏差±2cm,配用的圍裙、套袖、披肩、鞋蓋及超出規定的可以自行確定。
5.3 結構設計
5.3.1 服裝的結構應安全、衛生,有利于人體正常生理要求與健康。
5.3.2 防護服及配用的防護用品應盡可能少地影響工作,并完整地覆蓋暴露區域。
5.3.3 防護服的設計及連接部位應能保證方便和快速的去除。
5.3.4 上衣長度應蓋住褲子上端20cm以上,袖口、腳口、領子應用可調松緊結構,盡可能不設外衣袋。明衣袋應帶袋蓋,袋蓋長應超過袋蓋口2cm,上衣門襟以右壓左為宜,褲子兩側口袋不得用斜插袋,避免明省、活褶向上倒,衣物外部接縫的折疊部位向下,以免集存飛濺熔融金屬或火花。
5.3.5 在不影響設計強度及效果的情況下,盡量減輕防護服的質量。
5.3.6 防護服所必須的袋、閉合件等,應采用阻燃材料,外露的金屬件應用阻燃材料完全遮蓋,以免粘附熔融飛濺的金屬。
5.3.7 防護服應為“三緊式”,與配用的防護用品接合部位,尤其是領口、袖口處應嚴格閉合,與配用的其他防護用品緊密配合,防止飛濺的熔融金屬或火花從接合部位進入。
5.4 縫制
縫制應參照FZ/T 81007的規定。
5.5 性能要求
5.5.1 面輔料性能
防護服面料的性能應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面料的性能要求
性能參數 | 焊接服防護等級 | |||
A | B | C | ||
面料強力(紡織物) | 斷裂強力(經、緯)/N | ≥450 | ||
撕破強力(經、緯)/N | ≥25 | |||
面料抗張強力(皮革) | 牛面革/(N/mm2) | ≥16 | ||
豬面革/(N/mm2) | ≥10 | |||
阻燃性能 (洗滌50次后) | 燃燒特征 | 燃燒不能蔓延至試樣的頂部或兩側邊緣 試樣不能熔穿形成孔洞 試樣不能產生有焰燃燒或熔融碎片 | ||
續燃時間/s | ≤2 | ≤4 | ≤5 | |
阻燃時間/s | ≤2 | ≤4 | ≤5 | |
損毀長度/mm | ≤50 | ≤100 | ≤150 | |
抗熔融金屬沖擊性能 (洗滌50次后) | 經15滴金屬熔滴沖擊后,試樣溫升不超過40K | |||
透濕量/[g/(m2·24h)] | ≥6 000(紡織物) | |||
熱穩定性/% | (260±5)℃,5min,尺寸變化≤10 | |||
熱防護性(kW·s/m2) (洗滌50次后) | 服裝與皮膚直接接觸,≥126 服裝與皮膚間有空隙,≥250 | |||
甲醛含量/(mg/kg) | ≤75 | |||
pH值 | 4.0~9.0 | |||
注:洗滌試驗按照GB/T 17596-1998中第7章的洗滌條件洗滌12.5h,漂洗1.5h,漂洗過程中換水兩次,然后脫水4min。整個過程為洗滌50次。 | ||||
5.5.2 附件
附件應符合GB 8965.1的規定。
5.5.3 成品
5.5.3.1 外觀
成品外觀應符合GB 8965.1的規定。
成品水洗后的尺寸變化率應符合表3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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