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11-14 10:24 瀏覽次數:
本標準規定了使用杯式燃燒器確定氣體滅火劑滅可燃氣體和可燃液體火時,滅火劑在空氣中滅火濃度的試驗方法和在三元體系中(燃料、滅火劑、空氣)基于燃燒性曲線數據,測定滅火劑的惰化濃度的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氣體滅火劑滅火濃度和惰化濃度的測試。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5907 消防基本術語 第一部分
GB/T 5907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滅火濃度 extinguishing concentration
不考慮任何安全系數,在確定的實驗條件下撲滅特定燃料火所需要的滅火劑最低濃度。
3.2
惰化濃度 inerting concentration
使某一種可燃氣體和空氣的混合物在任何比例下都不能燃燒所需氣體滅火劑的最低體積百分濃度。
4.1 氣體滅火劑滅火濃度的測試方法氣體滅火劑滅火濃度的測試采用杯式燃燒器法,見附錄A。
4.2 氣體滅火劑情化濃度的測試方法
氣體滅火劑惰化濃度的測試方法見附錄B。
附錄A (規范性附錄) 杯式燃燒器法測定氣體滅火劑的滅火濃度
本附錄提出了使用杯式燃燒器確定氣體滅火劑滅可燃氣體和可燃液體火時,滅火劑在空氣中滅火濃度的試驗方法。
在同軸流動的空氣流中心位置處,圓形杯中燃料燃燒擴散的火焰被在這一空氣中加入的氣體滅火劑撲滅。
A.2.1 概要
杯式燃燒器測量裝置的布局和結構如圖A.1所示。所標注的尺寸,除另有說明外,所有尺寸的誤差均為±5%。
1--液面調節架;
2--轉子流量計:
3--空氣:
4--滅火劑:
5--內壁與外壁間電加熱絲;
6--熱電偶管;
7--加熱器接頭。
A.2.2 杯
杯應是圓形的,由玻璃、石英或鋼制成;外徑范圍是28mm~31mm,壁厚1mm~2mm;杯頂部邊緣倒角45°。如圖A.1所示,杯內頂部中央以下2mm~5mm處應有測溫裝置,可測量杯內此處燃料的溫度;有加熱燃料的裝置,可對杯中的燃料加熱。杯的實際形狀與圖中所示相似。用于氣體燃料的杯子應在其頂部裝有可獲得均勻氣流的裝置(如:杯子可以用耐火材料填充)。
A.2.3 煙筒
煙筒是圓形的,用玻璃或石英制成,內徑(85±2)mm,壁厚2mm~5mm,高度(535±5)mm。
A.2.4 擴散器
擴散器在煙筒底部,可以導入空氣和滅火劑的預混流,以便在煙筒截面上均勻分布空氣和滅火劑流量。擴散器內空氣和滅火劑溫度應為(25±10)℃,使用校準的感溫器測量。
A.2.5 燃料供應
供應液態燃料應是可調節的,以保證輸送到杯內的液體燃料維持在固定的液位。供應氣體燃料應可以控制,要以固定的流量輸送到杯中。
A.2.6 集氣管
空氣和滅火劑在集氣管中匯集成為單一的混合流輸送入擴散器。
A.2.7 空氣供應
將空氣送入集氣管,空氣流速可以調節,應使用已校準的裝置測量空氣流量。
A.2.8 滅火劑供應
將滅火劑送入集氣管,滅火劑的流速可以調節,如果按A.6.2方法確定滅火劑濃度,應該用已校準的裝置測量滅火劑流量。
A.2.9 輸送裝置
輸送裝置應以氣體形式向杯式燃燒器輸送有代表性的、可測量的滅火劑樣品。
A.3 材料
A.3.1 空氣
空氣應清潔、干燥、無油,其中氧的體積百分比濃度為(20.9±0.5)%。應記錄所用空氣的來源和氧的含量。
注:商用高壓容器供應的空氣其氧含量與20.9%有差別。
A.3.2 燃料
所用燃料的類型和質量應是合格產品。
A.3.3 滅火劑
滅火劑的類型應是經確認的合格產品,并應與提供者的說明書相符合。多組分滅火劑應預混后提供。液體滅火劑應以純凈滅火劑提供,不要用氮氣加壓。
A.4 采用可燃液體為燃料測定氣體滅火劑滅火濃度的試驗步驟
A.4.1 將可燃液體放入燃料供應罐中。
A.4.2 將燃料導入杯中,調節液面水平與杯頂部距離在5mm~10mm內。
A.4.3 運行杯的加熱裝置,使燃料達到(25±3)℃或者開口杯式閃點以上(5±3)℃,選擇較高者。在此過程中,應調整杯中燃料液位,使其在燃料測溫裝置的上方。
注:給出的燃料溫度是試驗開始時的溫度。
A.4.4 調節空氣的流量為10L/min。
A.4.5 點燃燃料。
A.4.6 通入滅火劑之前,燃料應預燃60s~120s。在此期間將杯中燃料的液位調至距杯頂1mm之內。
以上為標準部分內容,如需看標準全文,請到相關授權網站購買標準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