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9-05 17:43 瀏覽次數:
本標準規定了石棉礦山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的目的、基本原則、依據、范圍、方法、程序、內容 和報告編制等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石棉礦山(包括露天開采、井工開采和選別)企業的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和技術 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
GB 5083 生產設備安全衛生設計總則
GB/T 11651 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
GB/T 12801 生產過程安全衛生要求總則
GB 14161 礦山安全標志
GB 16423 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
GB/T 16758 排風罩的分類及技術條件
GB/T 18664 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
GB 50019 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
GB/T 50033 建筑采光設計標準
GB 50034 建筑照明設計標準
GB 50070 礦山電力設計規范
GB/T 50087 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
GB 50187 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
GBZ 1 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
GBZ 2.1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
GBZ 188 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
GBZ/T 193 石棉作業職業衛生管理規范
GBZ/T 224 職業衛生名詞術語
GBZ/T 225 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指南
GBZ/T 224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石棉礦山asbestos mine
石棉的露天開采、井工開采和選別等的礦山企業。
3.2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pre-assessment of occupational hazard
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在其可行性論證階段,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職業病危害程度、職業病防護設施及應急救援設施等進行的預測性衛生學分析與評價。
3.3
職業病防護設施 facility for control occupational hazard
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者強度,預防和減少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 動者健康的損害或者影響,保護勞動者健康的設備、設施、裝置、構(建)筑物等的總稱。
3.4
職業接觸限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iimit
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接觸限制量值,指勞動者在職業活動過程中長期反復接觸對機體不引起急性或 慢性有害健康影響的容許接觸水平。
4.1 評價目的
4.1.1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產業政策,從 源頭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
4.1.2 識別、分析石棉礦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評價危害程度,確定職業病危害類 別,為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4.1.3 從職業病防治角度評估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為建設項目的設計提供必要的職業病危害防護對策 和建議。
4.2 基本原則
4.2.1 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4.2.2 遵循科學、公正、客觀、真實的原則。
4.2.3 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和質量管理的相關規定。
我國現行的職業病防治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范等評價依據,以及GBZ/T 193、GB 50070,GB 16423,GB 14161,GB/T 16758等相關引用標準;政府監管部門針對石棉礦山建設項目職業 衛生“三同時”的相關文件;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的有關資料;預評價工作委托書和技術服務合同等;建 設項目有關的支持性文件、國內外文獻資料及與評價工作有關的其他資料。
原則上以擬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的建設內容為準。對于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 技術引進項目,評價范圍還應包括所有設備、設施的利舊內容。
根據石棉礦山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特點,可采用類比法、檢查表分析法、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等方 法進行綜合分析和定性定量評價,必要時可采用職業衛生檢測、職業健康檢查、職業衛生調查等其他評 價方法。
8.1 準備階段
8.1.1 收集和研究有關資料
根據石棉礦山建設項目的特點,應收集以下主要資料:
a)國家、地方、行業有關職業衛生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以及政府部門關于石棉礦山職 業衛生管理的相關文件。
b)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相關資料,包括:
1)建設項目概況;
2)采礦、破碎、選礦等主要生產工藝及設備;
3)采礦、破碎、選礦等主要生產過程擬使用的原料、輔料及其用量,中間品、產品及其產量等;
4)主要生產設備及所用化學輔料的健康危害說明書(中文);
5)擬采取的防塵、防噪減振等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
6)勞動組織與工種、崗位設置及其作業內容、作業方式等;
7)有關設計圖紙(建設項目區域位置圖、總平面布置圖等)。
c)石棉礦山建設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文件等相關資料。
8.1.2 選擇類比企業
8.1.2.1 依據自然環境狀況、生產規模、生產工藝、生產設備、生產過程中的物料與產品、職業病防護措施、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相似性,選擇與擬評價建設項目具有良好可比性的類比企業(對于改建、擴建項 目,應該優先選擇原工程作為類比工程)。
8.1.2.2 進行初步調查并收集有關類比工程的職業衛生現場檢測資料,包括石棉粉塵、噪聲、高溫、振動等。有關類比工程接觸石棉粉塵、噪聲、高溫、振動等職業病危害因素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檢查資料。
8.1.3 編制預評價方案
在對收集的技術資料進行研讀,并對類比工程初步調查分析的基礎上,編制預評價方案并對其進行技術審核。評價方案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a)概述:簡述評價任務由來以及項目性質、規模、地點等基本情況。
b)編制依據:列出適用于評價的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范等。
c)評價方法、范圍及內容:根據建設項目的特點,確定評價范圍、評價單元和評價內容,選定適用的評價方法。
評價范圍應包括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的生產工藝過程、附屬輔助設施及公用工程等。
評價內容應包括項目的選址、總體布局、生產工藝及設備布局、建筑衛生學、輔助用室,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職業病衛生管理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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