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8-27 14:18 瀏覽次數:
本文件規定了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常用標號及標繪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常用標號標繪作業及其相關圖形系統的開發與應用。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等其他專業救援隊伍可參照執行。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4327-2008 消防技術文件用消防設備圖形符號
GB/T 50103-2010 總圖制圖標準
GB 50104-2010 建筑制圖統一標準
ISO 6790 消防設備圖示符號(Equipment for fire protection and fire fighting;Graphical symbols for fire protection plans)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標號 mark
由圖形、漢字、數字、代字和顏色等組成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隊標和隊號的總稱。
3.2
隊標 badge
表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機構、裝備、器材、建筑、設施及隊伍行動的圖形符號。
3.3
隊號 number
表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隊標的漢字、數字和代字。
3.4
代字 substitute name
表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常用術語及名稱漢語拼音的縮寫字母。
3.5
標圖 plot
使用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標號,將消防信息標畫在平面圖或立體圖上的過程。
4.1 標號的顏色
4.1.1 標繪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標號,通常規定使用紅、黑、藍、黃四種基本顏色。
4.1.2 不同標號的顏色規定如下:
a)標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機構、作戰人員和被困人員的隊標用紅色;
b)標示著火部位、燃燒面積、火勢蔓延方向、醫院、被困人員用紅色;
c) 標示消防車輛、消防直升機、消防艇、水槍、水炮等的隊標用紅色,其他消防裝備器材、消防設施、常用建筑及構件的隊標用黑色;
d)標示各種消防水源和供水線路(干線)的隊標用藍色;
e) 標示作戰行動中災害發展方向、進攻方向、內攻搜救路線、救援作戰的范圍等隊標用紅色;
f)標示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物質污染區域輪廓線內襯用黃色;
g)標示各種隊號用黑色。
4.2 標號的方向
4.2.1 隊標和隊號的方向按圖面布置的需要,允許以一定角度旋轉繪制,但不宜倒置;隊標和隊號結合使用時,方向應保持一致。
4.2.2 隊標的方向有以下幾種情況:
a)根據隊標的性質和所標示的內容,宜直立標示或按實際方向標示;
b)有直立含義和直立特性的隊標均應直立標示,例如,指揮部、電臺等;
c)有行動方向和規定方向的隊標應按實際方向和規定方向標示,例如,消防車、槍(炮)、人員疏散的隊標應按實際方向標示,進攻、堵截包圍等行動的隊標應按作戰意圖的方向標示。
4.2.3 隊號一般應由左至右直立書寫,但有的隊號應按隊標實際方向書寫,例如,作戰陣地調整后應按調整后的方向書寫。
4.3 隊標的大小和定位
4.3.1 隊標的大小可與本文件中的圖形符號相同,也可按比例適當放大或縮小。
4.3.2 凡能按地圖比例尺標繪的隊標,均應按地圖比例尺準確標繪,其本身或中心點即為概略定位點。
4.3.3 不能按地圖比例尺準確標繪的隊標,大小應適宜,彼此應相稱;在同一幅圖上,同一類性質的標號大小應一致,不同性質的標號大小應相稱。
4.4 隊標的線形
4.4.1 隊標的線形通常規定使用實線(基本線形)、虛線、粗實線和粗虛線四種線形。粗實線、粗虛線分別是實線、虛線寬度的兩倍,在同一幅圖上,同一種線形應一致。
4.4.2 標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實際力量部署、行動的隊標及地上建筑的隊標用實線;標示計劃(準備)、預備或已經轉移陣地的部署、行動的隊標及地下建筑的隊標用虛線;標示級別、人員、消防車輛、重點單位(部位)輪廓線用粗實線;標示鐵路隧道的隊標用粗虛線。
4.5 隊號注記
4.5.1 注記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機關的名稱,應按照地名和級別代字的順序,由左至右書寫,例如,江蘇省消防救援總隊寫為“江蘇XFZOD”。
4.5.2 隊號宜注記在隊標內,也可注記在隊標的右方或下方,其大小應與隊標的大小相適應。
4.5.3 使用法定計量單位表示數值時,應先寫數字,后寫計量單位,不加括號,例如,5噸應寫為“5t”。
4.5.4 標記編號的數字用阿拉伯數字表示。
4.5.5 消防車輛需要注記時,應將消防車輛主參數注記在車頭位置,用二位或三位阿拉伯數字和單位表示;其他需要注記的參數,應注記在標號的下方,并按照其所屬的單位、編號和其他技術指標的順序進行注記,每個參數之間用斜線“/”隔開。例如,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隊xx消防救援站2號水罐消防車,額定水裝載量20t,其標示見圖1。

南京ZHD/xxZH/2
圖1 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隊xx消防救援站2號水罐消防車
4.5.6 其他消防裝備器材主要參數的注記時,應根據標號形狀,注記在標號的適當位置;其他參數應注記在標號的下方,并按照其所屬的單位、編號和其他技術指標的順序進行注記,每個參數之間用斜線“/”隔開。例如,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隊xx消防救援站主戰車,利用80mm分水器為兩支線出65mm水帶,其標示見圖2。
單位為毫米
南京ZHD/xxZH
圖2 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隊xx消防救援站一個分水器
4.5.7 時間標記應按年、月、日、時、分的次序,采用24小時制,用數字由左向右書寫,將年、月、日、時用“,”隔開,時和分的數字要連寫,并在分數下加一劃線。表示月、日、時、分的數字不足兩位時,均應在十位上加“0”。例如,2019年06月06日08時08分,應寫為2019.06.06.0808。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常用代字見表1。
表1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常見代字
序號 | 名稱 | 代字 | 引用標準 |
1 | 應急管理部 | YJB | |
2 | 應急管理廳 | YJT | |
3 | 應急管理局(處) | YJJ | |
4 |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 | GJXF | |
5 | 消防救援局 | XFJ | |
6 | 總隊 | ZOD | |
7 | 支隊 | ZHD | |
8 | 大隊 | DD | |
9 | 站 | ZH | |
10 | 班 | B | |
11 | 組 | Z | |
12 | 政府專職消防隊 | ZF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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